渝北网  >   部门
区检察院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增殖放流活动
向长江投放10万尾鱼苗

 

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将鱼苗投入长江 本报记者杨荟琳 摄

  本报讯(记者 杨荟琳 通讯员 谭小兵)1月3日,在洛碛镇长江码头,区检察院开展了以“保护长江母亲河,渝北检察在行动”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现场,区检察院向长江投放鱼苗10万尾,购买鱼苗费用来自环境资源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的67500元生态修复金。

  活动中,区检察院公开宣告,依法对重庆某建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据了解,该公司因超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使用集体林业地范围占用土地,而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区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农业部要求,长江流域正进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本次活动的目的之一即是为此营造舆论氛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飞表示。

  当日,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将鱼苗投入长江。这些鱼苗种类包括胭脂鱼、岩原鲤、中华倒刺鲃、鲤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均为长江原生鱼,该举措将有利于长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区检察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增强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与区水利局共同签署了《协同推进全区河长制工作意见》,切实发挥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生态保护合力;同时,出台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办法》,实施生态修复制度,使破坏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变身”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者和践行者。

编辑:官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