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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干警及市区人大代表等参与旁听

  本报讯(记者 欧云霄 通讯员楚仑)10月30日,区法院结合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工作安排,分别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对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程序、定罪量刑等进行了全方位展示。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干警代表和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200余人参与旁听。

  “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对我从轻处罚,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当天一起适用认罪认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程某向法庭恳请道。

  2019年1月28日许,被告人程某在重庆市渝北区某小区家中,容留陈某某以注射的方式吸食海洛因。陈某某因注射毒品中毒死亡。被告人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并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容留他人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程某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且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当天,程某容留他人吸毒罪等4起案件全部当庭宣判,庭审总用时76分钟,其中速裁程序2案16分钟,简易程序20分钟,普通程序40分钟。

  主审法官庭后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也大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实现了用最小的改造成本取得最优的改造效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区法院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在“时”“度”“效”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权利保障和科技助力,依法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113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4.5%。日前,该院刑事审判庭还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编辑:官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