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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二〇二〇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全面启动

h  本报讯(记者 万桃利 通讯员罗英凯)近日,渝北区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动员会暨政策业务培训会举行,安排部署2020年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

  据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首次由税务部门配合征收,个人缴费提高到一档每人每年250元,二档每人每年625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520元/人·年;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至13193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0%。

  为确保困难居民医保参保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我区积极落实困难群众“两升两降一取消”优惠政策,即: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降低50%(从300元降到15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从13193元降到6596.5元);取消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医疗保险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险需求,区金融办、区医保局和中国人寿重庆渝北支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渝北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金发〔2019〕6号),凡我区60周岁以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首次确认患有恶性肿瘤等30种重大疾病,可投保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经基本医疗、大额医保、医疗救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再补助10000元。

  截至10月16日,渝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累计已办理参保75565人,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2120.2万元,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正平稳推进。

编辑:官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