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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消防提示:文明祭扫不动明火 点烛燃香要现场守护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各类祭扫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区消防支队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防火安全。

1、提倡文明祭扫,尽量不动用明火,特别是在山林、荒地动火,极易失控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2、祭扫活动中,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时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3、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小孩不玩火,不让孩子接触火源。

4、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5、节日期间,营业场所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落实防火巡查和应急响应措施;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举办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及时逃生。

7、市民外出旅游家中无人看守时,应关闭家中门窗及水、电、气总阀门。

8、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编辑:渝北编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