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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首战告捷
——区公安分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掠影

民警利用赶场天向群众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

民警张贴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海报

 

民警进村社讲解《条例》相关内容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王彦雪 提供

  今年2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为禁放区域”,自此也拉开了渝北区禁放工作的序幕。记者从区公安分局获悉,截至今年元宵节,全区未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伤人事故,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首战告捷。

  成绩的背后,凝结着全区公安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各地、相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从宣传发动到源头管控,再到监管查处,涉及到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才能促成了工作目标的最终达成。

  工作层层落实,宣传发动有力

  2019年是按新修订的《条例》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年,区公安分局肩负重要责任。1月20日,全区动员部署会召开,对我区禁放烟花爆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了确保将会议部署落到实处,区公安分局先后举行专题会20余次,层层签订责任书29份,形成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的工作机制。

  同时,分局还通过实地走访勘察,在全区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14个,每个检查站配备检查人员、车辆,使全区形成查处非法销售、禁放烟花爆竹高压态势,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要让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归根结底还是要让群众广泛知晓。因此,区公安分局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组织策划了图文并茂、生动直观的专题报道,大力宣传禁放区域划定、安全燃放提醒等内容。

  数据显示,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各级媒体、微博、微信宣传500余条次,发送公益短信736万余条次,印制并入户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张贴(悬挂)公益标语3600余条,张贴宣传画24000余份,切实提高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另外,分局还以江北机场周边、城区交通要道、繁华闹市为重点,设立173个宣传点,出动宣传车5787车/次,播放宣传片51419次、滚动字幕20000条次,力求做到《条例》的相关知识真正入脑入心。

  加强巡逻防控,严查违规行为

  在做好宣传工作基础上,区公安分局还组织人手加大巡逻防控力度,严查违规销售、违规燃放行为。

  2月1日下午16时许,分局民警在王某(化名)经营的便利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王某在非法销售烟花。经审查,王某对自己非法买卖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法嫌疑人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5日凌晨,分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双凤路某顶楼燃放烟花,因该区域属于禁放区域,民警便立即上楼阻止,当场对违法行为人杨某进行法制教育,并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自从工作开展以来,渝北公安分局还联合区应急局等部门共同执法,从生产企业层面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层面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层面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囤积,从零售网点层面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存在的空间。同时还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制定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此外,在除夕、元宵节等重点时间段,分局大力开展巡查,出动警力12934人次,出动车辆5787车次,动员社会力量11000余人次,检查零售点1007次,特别把江北机场周边、承办宴席较多的宾馆饭店、人员密集的休闲广场及公园、居民小区等作为重点巡查区域。

  注重现场监管,强化应急救援

  每年除夕至元宵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段,按照以往经验,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事故,今年虽然渝北多地禁放烟花爆竹,但区公安分局依然不敢掉以轻心,严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注重现场监管,强化应急救援,把工作做细做实。

  据了解,2月4日至2月20日,分局对辖区重点场所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强化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守护力量,确保安全。

  同时,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警车200辆,社会力量10000余人次,在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针对机场禁空区区域等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另外,提前制定好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指导监督相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在重点时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指导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成效。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今年,我区完成了“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首战胜利。

编辑:官粳人 万承瑶(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