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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答记者问

  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日前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专访。

  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

  记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怎样才能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顶层设计有效转化成施工图并取得实际成效?

  李干杰: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生态环境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更不能走“回头路”,保持方向、决心和定力不动摇,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做到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综合运用行政、法治、市场、技术等多种手段,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聚焦打好标志性战役,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主动创新抓落实的方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行之有效、各方认可的策略方法,并坚持好发扬好,这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要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又有历史的耐心和恒心。主动作为、循序渐进,把该抓的事情抓彻底,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同时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坚决杜绝“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二要统筹兼顾。既追求生态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力求每项工作都能实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推动结构优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发挥好市场、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特别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对企业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

  四要两手发力。既着眼长远,抓长效机制体制建设,又立足当前,抓突出问题解决。既抓宏观顶层设计,强化法律标准、政策规划制定和综合协调,又抓微观推动落实。既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又抓强化监督,派出帮扶工作组,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问题。

  五要点面结合。既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又有所侧重、分轻重缓急,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力求实现重点突破,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不见实效绝不收兵。

  六要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攻坚克难夯实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围绕目标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数字环保”“口号环保”“形象环保”,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攻坚战实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

  聚焦打好七大标志性战役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着力点在哪里?

  李干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聚焦打好七大标志性战役。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继续推进散煤治理。深入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推动重点区域运输“公转铁”,加强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渤海为重点,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大幅度削减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总结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记者: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如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李干杰:首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打造高质量发展“雄安样板”,推动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推进全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和落地。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重污染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

  其次,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开展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继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启动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

  第三,增强服务意识和本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安排强化监督,精心细致周到地做好帮扶工作。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中,积极主动服务,加强对企业环评、治理技术、提标改造的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优化和完善环境政策标准,提高科学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注意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依法监管,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推动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推进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推动出台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队伍保障。

编辑:官粳人 万承瑶(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