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渝北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在正确处理五大矛盾关系上狠下功夫,努力构建“和谐渝北”。
大与小——大农村与小城区发展协调并进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渝北撤县建区十年来,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县演变成为快速发展的主城区,但是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大农村、小城区,农村发展相对落后,依然是渝北的典型区情。我们要构建“和谐渝北”,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农村、城区这“一大一小”两个关系,促进“大”“小”区域共同进步、协调发展,使渝北城乡成为完整的无缝板块。当前,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一步增强二三产业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城市化在城乡一体化中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三农”工作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的经济实力和社会活力,进一步发挥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尤其应重点推动“六个一体化”,即城乡经济一体化、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区域发展一体化、城乡经济社会体制一体化。 破与立——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同行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即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科学的生态保护理念不动摇。牢固树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好则发展后劲足”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并举、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要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循自然规律;既要重视经济社会效益,又要重视生态环境效益;既要考虑眼前利益,更要维护长远利益;既要考虑局部利益,更要服从全局利益。决不做“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急功近利的事,也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弯路。特别是项目开发建设要严格规划,科学论证,宁愿GDP少增长几个百分点,也不搞严重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项目开发,始终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二是坚持集约化发展路子不改变。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技术创新力度,加快传统落后工艺改造步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增长方式,努力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使经济增长方式更趋科学、经济增长的内驱力日趋强劲。 三是坚持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不间断。建立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整治工作经常化,切实加大整治和建设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执法力度,巩固和发展我区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 四是坚持推动环境产业化进程不懈怠。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体系,将其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使经济主体能够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中受益,与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使保护环境成为人们一种自觉的行动,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从相克到相生的转变。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条件,大力引进发展对生态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环保产业和无污染产业,通过区域产业的提档更新,努力做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和谐统一。 静与动——维护稳定与激发活力互促相生
“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两大要素。这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是“动”与“静”两大关系的高度统一。构建“和谐渝北”,必须正确处理“静”与“动”的关系,即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与激发社会活力的关系,既要使渝北呈现出社会安定有序的沉静之态,又要使渝北表现出各方积极主动参与建设、民主治区的活跃之势,形成“静而不死,活而不乱”的良好社会局面。在创造安定环境方面,当前主要是大力实施“法治渝北、平安渝北”工程。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和落实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办法,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统一协调、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维稳工作体系,正确运用说服教育和经济、法律等手段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激发社会活力方面,主要是大力推进民主治区。现代社会的发展经验证明,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通过民主程序的过程,能够使各主体间的不同利益要求得到充分考虑,从而求同存异、主要问题得到相对解决、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渝北实施民主治区的着力点,是从政策上支持、制度上保证社会的开放性和竞争活力。要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搜集分析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愿望心声以及带倾向性的社会动态。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政府与人大、政协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的职能作用,努力调动各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各界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以专家论证、社会听证、集体决策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在制定的政策、出台的措施当中最大限度地吸纳群众智慧、体现集体智慧,使民意得到最充分的表达。建立群众问题解决流程制度,广泛调查和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解决流程,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确保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要求得到保护和满足。要针对各行各业的实际,制定鼓励创造创新的政策,嘉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意愿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软与硬——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统筹兼顾 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实力,既包括由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表现出来的“硬实力”,也包括以文化、意识形态吸引力体现出来的“软实力”。任何软实力,都是以硬实力为基础的;反之,软实力也将有效推动硬实力的提升。构建“和谐渝北,必须“软”“硬”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观。发展的实质,是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但在实践中,人们往往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甚至等同于GDP增长;把“发展是硬道理”理解为GDP增长是硬道理,把发展是“第一要务”理解为GDP增长是第一要务。我们必须坚决走出这些认识误区,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特别重视防止和克服“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经济指标硬、社会指标软”的倾向。既要坚持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认真分析形势,找准优势,抓住机遇,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实现新的突破,从而影响和带动全局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又要坚持把社会发展纳入重要日程,深入调查研究,抓住软肋,加大投入,强化措施,解决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繁荣,真正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近几年,我们致力于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目标考核体系,把环保、卫生、计生、安全、稳定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占较大分值,使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果。在今后工作,我们仍然要坚持“软硬同考”原则,既要看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等硬指标的变化,同时又要注重社会、人文、资源和环境等软指标的变化。同时,要结合渝北实际,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精神文明的力度。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要更加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以建设“文明渝北”促进“和谐渝北”的构建。 四是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这些年我们以软环境建设为重点,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为突破口,狠抓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好的效果和口碑,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措施的同时,再下大决心,再出新举措,再施铁手腕,坚决整治处理一切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为“和谐渝北”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多与少——普通大众与弱势群体互助共富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含义,是以自己和他人平等,是强者对弱者给予帮助的呼唤。关注、关心、关爱和救助困难群体,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构建“和谐渝北”,既要发展和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他们提供施展创业才能的舞台;又要特别关照少数困难群体的利益,为他们提供生存保障和发展的机会,努力实现全区广大群众的共同富裕、和谐相处。 一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要积极探索有效方法,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根据形势发展进一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对困难群体的保障作用。 二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要按照相关政策,着眼治本之策,研究制定征地农转非贫困户、失业人员、农村特困户、残疾人、五保户、军烈属、灾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关心扶持制度,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形成“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幼有所学”的良好格局,争取困难群体的数量进一步减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人际关系进一步和谐,着力打造“温馨渝北”。 三是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开展对农转非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加强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的调研,从机制上解决这两类人员的就业保障问题,使他们通过就业而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并进而摆脱贫困弱势地位。 四是强化困难群体教育。教育对于改变困难群体及其后代的贫困处境,其作用更带有根本性。研究认为,要消除贫困弱势,必须改造由于长期生活贫困之中形成的特定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贫困亚文化”,必须通过教育提升困难群体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要进一步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摸清困难群体的教育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向困难群体倾斜的教育政策,为困难群体提供比较充分的教育机会,创造比较良好的教育平台。
(作者系重庆市渝北区委书记 刘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