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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编辑: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11-14

 
一、一审民事、民商事、知产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l、审理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审理对裁定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国法律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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