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委党校教师、经济学研究生 邹海红
收入差距较大,是当前我国社会比较突出,并引起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的绝对平均主义到注重效率,适当拉开差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到现在部分社会成员差距过大这样一个过程的转变,使我们认识到,绝对平均不利于提高效率,而收入差距过大,将影响社会公平,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当今天社会上出现收入差距过大,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时候,就必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部分社会成员差距过大的问题”。那么,怎样才能够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呢?笔者就此谈一点自己的认识。
一、当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主要表现
为了找寻有效解决当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措施,首先需要分析研究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表现及其原因。根据有关资料研究,当前我国居民收入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之间、城乡居民内部、不同地区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1、居民总体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基尼系数。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基尼系数低于0.3属于均等分配的区间;0.3—0.4属于合理区间,0.4—0.5表明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说明出现了两极分化。从我国的基尼系数来看,据国家统计局测算,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21—0.24,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16—0.18,说明当时我国的居民收入分配基本上呈现平均主义状况。到2000年6月,我国城乡居民的综合基尼系数达到0.408,而且从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曲线来看,呈继续扩大的趋势。另一个衡量居民收入总体差距的指标是实际收入。到2002年底,仍然有2820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城市依靠各种救济维持生活的也有2000多万人。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1985年达到历史最低点,为1.8:1,1994年达到顶峰,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1,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达到新的谷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7:1,小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速扩大,2001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02年继续扩大到3.11:1,2003年扩大到3.23:1。
3、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部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3年,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366元、7036元和7096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0.8%、10.5%和8.4%;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47:1:1.01(中部为1),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从农村居民看,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逐年扩大。1997年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农民收入之比为1:1.42(以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为1),1998年为1:1.44,1999年为1:1.46,2000年为1:1.47,2001年为1:1.49,2002年为1:1.50,2003年为1:1.52。
4、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主要表现为,有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1978年,工资最高行业的工资是最低行业的1.38倍;2002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为最低的6倍多。高收入行业大多具有垄断性,这种垄断不是在自由竞争条件下通过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形成的,而是通过行政手段形成的。
二、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分析
导致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十分复杂,大体上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原因:
1、“二元结构”形成了城乡发展的不同步。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尤为突出,城乡经济存在着巨大差异。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基本上是手工劳动,劳动生产率很低。同时,农村人口增长较快,存在着大量的隐性失业。在城镇,机器大工业是主要的生产方式,劳动生产率较高。城镇工业又能获得廉价的、无限供给的劳动力资源,从而获得了超额利润。这些超额利润被用于再投资,创造新的资本扩张,推动了经济的增长。因此,城乡经济之间的差距呈现不断加大趋势。
长期以来,城乡劳动力流动和城乡市场相对分割,“城市”与“农村”二元管理结构极大地限制了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致使城乡之间在资金、劳力、技术发展上的失衡,造成农业与非农业、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发展机会和条件的不均等。另一方面,城市经济形态基本上是市场经济或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而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还是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专家估计自给性占40%左右。因经济结构转换滞后,人口流动和迁移受到限制,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优化配置,农村劳动生产率不能较快地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2、政策倾斜成为影响收入差距的原因之一。多年来,国家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某些地区、企业实行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对某些行业(如电信、电力、金融、保险、航空等)实行垄断经营,造成地区间、企业间、行业间竞争机会不均等,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某些行业长期受行政手段保护,实行制度性垄断,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其职工的工资相应较高,是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3、固有的资源差异形成的不平衡发展。由于我国三大经济区域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分布严重不均,决定了其发展的不同步性。东部地区河流密布,矿产少,但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工业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备,科技水平较发达。中部地区能源矿产资源丰富,交通条件比较好。而西部地区虽有丰富的资源,但地处边远,交通、信息闭塞。
从人力资源看,东部地区高校多,人口素质较好。中西部地区人才相对不足,劳动者素质较低,而且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较高。这些差异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影响了各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
4、市场化形成收入的“马太效应”。专家分析,当前,资本、技术等要素的供给短缺和低价劳动力无限制供应的情形在我国极为明显。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和技术等要素的边际产出大于一般劳动的边际产出,这些都使资本、技术等要素的收益大大高于一般劳动的收益。同时,市场化所带来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必然带来下岗和失业,从而直接引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因此,不同劳动者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是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必然结果。
同时,市场化带来的“马太效应”也使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东部地区已拥有进一步发展的资金、技术、人才尤其是市场信誉基础,即使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以同样的速度增长,地区差距也将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经济基础好,具有更高的生产要素收益率,成为生产要素的流入区,生产要素的流入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增长,而落后地区则相反,要素流入少,经济发展受阻。
5、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拉大居民间的贫富差距。研究表明,制度因素对居民个人收入有着直接的影响。社会经济制度上的缺陷对居民收入分配最为直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低收入者保障不够和对高收入的调节不力两个方面。对高收入的调节不力主要体现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不够。由于当前税制还有诸多缺陷,这一方面影响了对高收入者实施有效的税收调节,另一方面又大大限制了政府对低收入者实施转移支付的能力。一是城乡居民之间承担的税负不均。二是高低收入者之间承担的税负不均。目前,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阶层缴纳的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一些高收入者却通过各种方式偷漏税,高低收入者的税负不均。三是收入再分配方面缺乏完善的政策措施,开征的税种少,税率低,管理不严,偷漏税现象严重,查处困难。由于税收不力,高收入挣得多,交得少,拉大了贫富差距,也刺激了低收入群体的不平衡心理。
当前,我国法制体系还有待完善。由于法制不健全或执法不严,致使非法非正常收入大量存在。少数人通过非法形式如贪污腐败、搞权钱交易或走私、漏税、骗取银行或其他企业债款赖账等,暂时获得高收入。也有一部分借经营管理国有企业之机,牟取个人私利;有的利用企业转制,变相占有国有资产。然而,因法制尚不健全,对非法非正常收入的监督又缺乏法律依据,监督难度大。
6、历史发展带来的不平衡。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农副产品统一收购和销售的体系赋予了政府按相对偏低的垄断价格购销农副产品的权力,而后对工业品实行的计划价格制度又是按偏高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给工业品定价。这样就形成了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收入上的城乡差别,导致了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的局面。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实施自西向东、先东南后内地的渐进开放战略,东南地区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而中西部地区改革相对落后,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从而使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7、所有制不同导致两种不同的收入水平。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非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形成了与市场机制较为适应的运作和管理体系,其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较高。同时,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是新企业,没有沉重的社会负担。相比之下,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制度创新、体制转换滞后、效益低下,且社会负担重。因此,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的职工收入差距就成为必然。
8、财产积累效应影响收入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但居民财产拥有的不平等程度也逐渐扩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城镇居民中金融资产最高的20%居民拥有资产量占城镇居民总资产的比重高达48%,而最低的20%居民仅占4%。金融资产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较高,它对总收入不均等程度的贡献率大大高于其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另外,城镇居民自有房产状况不一,其折算租金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起到了拉大效应。
9、居民个人素质的高低决定收入的高低不同。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劳动者个体特质的差异对于个人收入的影响正在加大。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外企职工的教育收益率最高,而国有企业的教育收益率最低。不同地区中,劳动力市场发达的省份有着较高的教育收益率。
受教育水平对个人收入的决定以及对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研究表明,个人收入与个人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政治身份等有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年龄越大的劳动者的平均收入越高,男性的平均收入比女性高。另一方面,市场化的进程和技术进步又使得收入分配日益向技术型员工倾斜,个人素质和能力对其收入的影响日益加大。
三、 缩小收入差距过大的措施
1、加快和完善市场建设。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尽快建立和健全包括生产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在内的市场体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全国统一市场,那样,合法、合理的差距会进一步刺激和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非法、不符合市场规则的收入差距会随市场经济的发育而逐渐消除。当前应摒弃行业经营中的非自然垄断因素,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与此同时,要完善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创造平等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整治假冒伪劣,查处欺诈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2、打破垄断,消除不正当竞争。应通过制定反垄断法和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限制和打破垄断,逐步消除行业壁垒和垄断,提高某些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鼓励资本在行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和有序竞争,促进行业之间平均利润的形成,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对少数特殊的垄断行业,要加强收入分配的控制,防止分配差距过大。应通过征收资源税、补偿税等税种将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收归国家所有。
3、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流动。要逐步废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改革福利制度,并逐步缩小福利的范围,使福利货币化和透明化。增加居民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迁移和就业的自由度。
4、普及教育。国家应使每个人享有均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尽可能实现劳动者自身素质初始条件均等化。对下岗职工进行免费培训、改变农村教育的落后状况,并且完善正规教育、成人教育、在职教育、在职训练,使受教育的权力逐渐平等。
5、加强税收调节。应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开征特别消费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防止财产过多地向个人集聚,缩小由起点不同导致的贫富差距,使更多的财富归社会所有,增强政府调节收入状况的能力。同时,必须增加我国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使收入工资化和货币化,加强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度,建立和推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减少隐性收入、福利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影响。
6、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应推进城市化,使农民向城市转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应从国家经济全局出发,依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发展各自的优势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序组织农业剩余劳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对低收入户实行税赋减免。
7、加快西部开发,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国家应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地投资者到中西部投资,努力将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引入到中西部,通过各种形式增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居民收入的增长,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居民收入的差距。
8、实行城乡平衡发展战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新型平等交换的工农业关系和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如稳定农产品价格,健全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改变当前收入分配有利于城市的不平等格局,逐步缩小工资收入以外的各项福利补贴在城乡之间的差距,为城乡居民提供追求自身发展的同等机会和条件。
9、扩大就业。扩大就业是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性措施。应当在坚持“就业优先”原则的同时,努力创造均等的就业机会。要加大再就业工程实施力度,控制失业率。大力发展城市各种服务业,对一部分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实行减免税待遇,引导其多吸收下岗职工就业。
10、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应尽快建立并最终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防止贫困问题加剧。
11、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惩治腐败。当前,由经济违法及腐败造成的贫富悬殊性质恶劣,已引起人们的不满,对此进行依法治理已刻不容缓。对侵吞公有财产、偷逃漏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取得的收入必须坚决依法惩处。要通过立法规定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增强公务人员办事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完善税法,加强征管,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条件与环境。对乱定价、乱提价、乱涨价等现象严加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