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刘宗怀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始终不渝地坚持执政为民。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不渝地坚持执政为民,深刻地揭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纵观我们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世界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一切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的价值观辨证地统一起来,把执政为民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一切工作的第一职责。
始终不渝地坚持执政为民,就要着眼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大力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以此为出发点的奋斗目标。实践证明,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关系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最大实事。执政为了兴国,兴国才能更好执政。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党执政才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理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坚持以发展为己任,以兴国为目标,以富民为取向,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通过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始终不渝地坚持执政为民,就要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不断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要把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每出台一项政策,每办一项事情,都要首先考虑到对人民是否有利,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行使权力,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重、以民为先,一切言行都为了人民群众;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设身处地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民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
始终不渝地坚持执政为民,就要在发展中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真真切切地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最广大人民真正获得富裕和幸福。因此,我们每一个党的领导干部,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多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上。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不同群众的不同要求,时时了解群众缺什么、少什么、愁什么、盼什么,把好事、实事做在群众所需之时,所盼之处,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利益。要注意强化学习,注重提高领导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实践中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用过硬的素质和本领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的利益。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光凭一时的热情,仅靠临时的突击,而需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坚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