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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构建和谐渝北目标  不断提高稳定工作水平

网络编辑: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11-13

 

渝北区委副书记  向先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这不仅对我们更好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而且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实现渝北的长治久安明确了奋斗目标指明了工作方向。要完成把渝北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空港强区的历史任务,我们必须站在构建和谐渝北的战略高度,来进一步审视新形势下的稳定工作,在认识、思路上达到新的境界,在工作、实践上取得新的成效。

认识上要有新高度

从实践和认识的关系角度讲,认识越深刻,行动越自觉。思想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推进的力度。做好构建和谐渝北总目标下的稳定工作,在认识上必须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深刻认识构建和谐渝北与维护稳定的辩证关系。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和谐渝北的基石。和谐是稳定工作的目标要求,没有稳定渝北就根本谈不上和谐渝北。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并明确把“安定有序、民主法制”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对我们做好稳定工作在指导思想、工作视野和工作目标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个要求就是,我们必须树立以和谐来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来检验稳定工作的理念,必须把工作标准由过去“稳得住、不出事”这个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更高的层面上来。以和谐为稳定工作的最高目标,有助于我们主动作为,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影响稳定的各种问题,维护渝北的长治久安。

(二)要深刻认识渝北所处的特殊发展阶段对稳定工作的新要求。第一,经济发展的关键期。建区十年,渝北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正处于一个农业大县向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加速推进时期。从近几年经济发展的态势看,渝北已完成了经济起飞的助跑准备,跨越式发展的势头十分强劲。第二,社会发展的转型期。伴随着经济发展、改革深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结构日益多样化,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矛盾日渐突出。同时,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的管理理念也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第三,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渝北与全国大背景一样,已经越过人均GDP1000美元关口,社会的剧烈变化、利益格局的深入调整,各种新老矛盾和问题必然集中爆发出来。大发展必然要求大稳定,否则发展进程就会停止或中断。虽然发展是解决一些问题的关键,但同时又要看到发展必然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大转折必然有大风险。虽然大转折必然孕育着大机遇,但同时也要看到机遇与风险同在,稍有不慎,将前功尽弃。关键期、转型期、凸显期向我们表明,渝北正处于发展的拐点、转折的节点、矛盾的燃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构建和谐渝北、建设空港强区的高度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大稳定促大发展、大和谐。

(三)要深刻认识新时期渝北维护稳定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近些年的实践和当前的形势看,渝北维护稳定工作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第一,矛盾问题的复杂性。当前,影响我区不稳定的因素既有因改革深化、利益调整引发的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如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改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也有随着城区迅速拓展,人口迅速集中、流动人口迅速增加引发的城市管理、社会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既有一些涉及时间跨度长、政策又一时难以调整、群众诉求难以满足的历史遗留问题,如8023部队反映的有关问题,也有因我区自身在改革发展中政策、体制安排不完全适应形势要求引发的新问题,如就业不充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第二,不稳定因素的长期性。稳定是相对的,不稳定是绝对的。从社会发展的规律看,社会的发展进步总是通过解决各种矛盾使一个区域从不稳定到相对稳定,从小稳定到大稳定,从低层次稳定向高层次稳定推进,也就是达到和谐状态。渝北正处于社会转型、发展转段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新老问题必然以多种方式暴露出来,旧矛盾解决了,新问题或者更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并将伴随着我们跨越式发展的全过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也不能选择的。第三,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全国、全市群体性事件不仅呈上升趋势,而且往往对一个地区大局稳定造成严重后果。应该看到,我区由于弱势群体数量较大,且心态失衡,再加上党群、干群关系还有许多不和谐因素,这就使得一个不稳定事件的处置,甚至一件具体的执法活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一次群体性事件,甚至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不仅影响渝北大局的稳定,还可能对全市稳定大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去年,我区在治理拖欠民工工资和今年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很能说明问题。讲复杂性、长期性、突发性的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树立稳定工作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

思路上要有新突破

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宽,视野就宽,工作的路子就宽。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对稳定工作的内涵与外延有新的认识,对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新的把握,克服线性思维给稳定工作带来的局限性,从战略上谋划稳定工作的新思路。具体的讲,要突出“四个结合”。

(一)坚持“自转”与“公转”相结合。所谓自转,就是依靠政法稳定战线自身力量抓稳定工作。其结果必然陷入就稳定抓稳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扑了东边火,燃了西边山的状况。所谓公转,就是依靠全社会力量抓稳定工作,跳出稳定抓稳定,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贯通、齐抓共管的稳定工作新格局。就渝北当前稳定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来看,稳定问题只是表面现象,暴露的却是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经济问题,说到底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在此种背景下,单纯靠政法稳定部门抓稳定工作,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只有形成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政法稳定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重点需要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是,如何实现“自转”推动“公转”以及解决好“公转”的动力、规范、协调、高效问题。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所谓治标,就是解决稳定工作反映出来的一个个具体问题,防止事态扩大矛盾升级。所谓治本,就是透过大量不稳定事件的现象看本质,找出出现问题的“病根”,对症下药,举一反三,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维护全区大局的稳定。当前,渝北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况且,越是加快发展,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此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治标,对一段时间暴露出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化解一批,防止小事酿成大事,一般性的信访问题、治安问题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或危及大局的稳定。与此同时,在“灭火”之后要找到“火源”,查究造成这些不稳定因素的原因,分析哪些是改革发展政策、制度设计上的问题,哪些是因为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不实的问题,哪些是上级政策制度不适应现实需要而目前又未调整的问题,等等。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通过解决一个或几个不稳定的问题,达到化解一批矛盾,教育一批群众,稳定一大片区域的目的,从而有效提高我们协调和管理社会的水平。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所谓继承,就是要坚持过去稳定工作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所谓创新,就是认识新形势、形成新思路、出台新举措,取得新突破。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稳定工作,政法稳定战线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社会各个方面有力配合支持,我区稳定工作在矛盾多、困难大、要求高的情况下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两年获市信访稳定、平安创建工作第一名,并从组织领导、力量整合、工作制度、教育防范、责任落实、激励约束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这些,是我们进一步抓好稳定工作的宝贵财富和重要工作基础,必须认真总结,发扬光大。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新时期渝北稳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人民内部矛盾有新的表现形式,流动人口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城市扩张、人口聚集后城市管理上存在诸多不和谐的因素,信息的通畅使不稳定事件的群体性、组织性、突发性明显增强,以及国内外敌对分子、敌对势力容易插手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造势,制造混乱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用旧思维、老观念看待,仅仅靠一堵了之的办法也是行不通的,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眼光、坚持重在建设的思路,综合运用法制规范、政策引导、教育疏导、利益调节的手段加以解决。

(四)坚持善用内力与巧借外力相结合。所谓善用内力,指的是维护稳定工作,要立足于千方百计整合区内的各种资源,调动起各个层面、各个方面抓好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力量聚合、网络健全的工作态势。所谓巧借外力,指的是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市委、市政府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的理解与支持,争取周边区县的配合,创造一个有利于抓好稳定工作、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大环境、好环境。抓好稳定工作,必须立足于区内、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区内,这是最主要的,并且也是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政策、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协调区内各方力量可以办到的。但是应该看到,有些矛盾问题虽然暴露在我区,造成不稳定的后果在我区,但责任主体却不一定是渝北;有些矛盾问题虽然在我区影响稳定,但属上级政策问题,或属于全市共同性问题,解决起来难度非常大;有些不稳定事件,如到市进京集访,由于区域的变化,单靠渝北自身力量处置起来非常棘手;以及上访群众信上不信下,认为越级上访、集访可以向当地党委、政府施压的心理,使本可以化解的一些矛盾问题趋于复杂化等等。这些新时期稳定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主动作为,积极与周边地区、上级部门沟通衔接,针对具体问题,或召开协调会、论证会,或争取上级调整相关政策适应形势变化,或协调周边区县就某一具体问题上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只有内外结合,我们才能在构建和谐渝北中有更大的作为。

能力上要有新提升

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实质上也是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客观地讲,与构建和谐渝北的目标相对照,我们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创建平安渝北、建设法治渝北”的水平,还与形势、任务要求有明显差距。新时期提高维护稳定工作能力,思路上要跳出政法稳定来研究政法稳定,着力点要始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目标上要始终确保大局的稳定。当前,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至关重要。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挑战,但其主要的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只不过表现形式出现许多新的变化。从总体上讲,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尖锐和复杂的态势,成为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必须抓好的重点和难点;从特点上讲,由于经济快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入到各个领域和层面,出现了社会各阶层分化与重组并存,提高效率与追求公平并存,传统价值观弱化与新价值观缺失并存,竞争压力与心理失衡并存,社会快速转型与社会管理体制不健全并存,使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累积性、突发性、群体性、蔓延性的特点,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以激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从根本上讲,人民内部矛盾不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利益性、经济性特征始终是占主导地位的。近些年我区出现的不论是到市进京上访、缠访重访、以及群体性事件,也不论是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农转城人员安置等引发的不稳定事件,绝大多数群众的诉求无外乎要政策、要补偿、要兑现,具有浓重的利益性特征。由此,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必须坚持从对立中把握统一,在解决矛盾中追求和谐的原则,抓好四个关键。一是在政策制度的设计和调整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新的公正的利益机制,确立以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事实证明,无论何种改革或政策,凡是照顾、维护和发展了人民群众利益,多数群众就拥护,凡是损害或降低了群众的生活水平,就会造成不稳定;凡是政策调整不及时,影响群众经济利益的,群众必然反对,且说服教育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二是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要体现公平公正。就是要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变形走样。三是工作方法上要坚持教育疏导与依法办事相结合。既敢于善于做思想疏导工作,又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不能宽严失度。四是工作策略上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提高依法治区能力。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平衡利益关系的刚性手段,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维护公民权利的根本。对于转型时期存在的激烈利益冲突,最好的解决途径是加强法治。这是因为,法律在调整利益过程中,既确认、界定、分配各种利益,又对冲突的利益关系进行调节;既对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和保障,又制裁和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既维护和保障社会的基本安全,又规范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基本秩序。因此,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渝北建设,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区能力,扎实推进“平安渝北、法治渝北”建设,这是渝北长治久安的根本性的战略举措。当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平安渝北、法治渝北”建设四年规划的要求,努力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人的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得到尊重、保护和发展,就越意味着社会和谐的增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完善决策机制,转变执政方式,扩大基层民主,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让人民群众有序地表达要求和愿望,宣泄情绪,维护自身利益,对社会发展具有安全阀的作用。否则,愿望得不到表达,问题得不到解决,情绪就会积累,矛盾就会激化,社会就难以稳定和谐。二是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尊重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只有全体公民尊重、认可法律,都按法律规则办事,社会才有稳定和谐的基础。要认真总结全民普法二十年来的经验,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扎实地推进“五五”普法工作,为依法治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群众安全感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稳定工作的水平。新时期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突出抓严打、抓热点、抓体系、抓基层四个重点。抓严打,就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抓热点,就是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毫不手软地整治哪里;抓体系,就是要着力构建打防控体系,形成打得准、防得住、控有力的治安格局;抓基层,就是从政策导向、力量整合、物质保障上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治保、社团、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夯实社会治安的工作基础。四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逐步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把长期依靠行政手段、行政命令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转向依靠法律手段、法律程序上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权力法定原则。五是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司法不公可以说比违法为祸更甚。要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职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权威,促和谐。

(三)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从近些年我区各种不稳定事件的处置中分析,很多矛盾和问题表面上看是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问题,其实质上却反映了我们在社会管理方面的能力问题。如物业管理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在我区占相当比例,看似不稳定问题,实际上折射出我们城市管理的经验不足的问题。社会管理是一个大系统,从稳定工作的角度分析,主要是我们还不善于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来进行社会管理。因此,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稳定工作需认真研究的一大课题。总的方向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其主要内容是,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责任,各类社会组织与政府协调配合,拓展公众社会管理参与渠道、依靠群众实现社会管理。当前,应着力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夯实“水稳层”。就象筑路一样,“水稳层”不实、不牢,路面用钢筋混泥土也会迅速断裂、凹陷。社会管理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管理的“水稳层”就是村居基层政权组织。要把村居基础组织建设成为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城乡基层组织服务系统。在农村,应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里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在城镇,应完善社区的居民自治功能,健全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吸纳社区成员参与管理,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调节器”。社会管理大系统要维系平衡、确保有序运转,除政府从纵向层面加强管理外,还需要横向层面的社会民间组织的参与。社会民间组织就是社会管理的“调节器”。要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和民间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组织网络。要努力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民间组织体系,并加强对民间组织活动的依法监管,建立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保证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使各类协会和民间组织真正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分解消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容器。三是建好“安全网”。社会管理的“安全网”就是社会保障体系。我区社会保障体系虽已基本建立,但存在面窄、量小、保障水平低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积极开展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农村低保制度,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以增强社会的稳定度促进社会的和谐度。

工作上要有新推进

近几年内,我区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使渝北初步呈现出大稳定、大防控、大调解的良好态势,成绩来之不易。但面对构建和谐渝北新的更高的目标要求,我区稳定工作也明显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渝北的稳定工作在新形势、新阶段、新层面上有新的推进。

(一)在促进发展上下功夫。稳定工作的本质是什么?我认为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本上靠什么?靠发展。稳定工作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工作,而发展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没有经济发展,就缺少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许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就无从谈起。因此,要把促进发展作为稳定工作永恒的主题,把工作重心放在为经济发展服务上,按照建设长江上游空港强区的要求,科学定位稳定工作的目标,确定工作重点,落实服务措施。要毫不手软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持续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治安整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有效预防,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一句话,要把促进发展的成效作为衡量稳定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促进稳定与发展、稳定与和谐同频共振。

(二)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只有解决问题,才能少出或不出问题。从稳定工作的实践看,一些小问题之所以演变成大问题,一些局部的矛盾之所以转化为干群之间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严重对立,一些不稳定因素之所以诱发为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很重要的一条是解决问题不及时、久拖不决、使群众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然后以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危及社会大局的稳定。这种情况,在全国、全市以及我区都是有深刻教训的。因此,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始终要把解决问题作为一条工作主线,在不断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中推进稳定工作。问题解决得越多、越及时、越彻底,稳定工作才越有底气;抱侥幸心理或上推下卸,问题迟早要爆发,还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累积爆发,给稳定工作造成极大被动。每一个村居、每一个镇街、每一个园区、每一个部门单位都对区域内、行业内的突出信访问题、治安问题、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拖不推,盯住不放,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渝北才能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局部稳定促全局稳定,以各镇街、园区、部门单位的和谐保证全区的和谐。

(三)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除了因政策引起利益摩擦等原因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我们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作风实、方法好、许多矛盾总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作风飘浮、方法简单,不但难以解决复杂矛盾,还可能激化矛盾,诱发更大的不稳定。因此,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始终要把转变作风作为重要抓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转变作风中推进稳定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转变作风,关键是要善于调查研究,敢于抓好落实,勇于迎难而上。善于调查研究,就是围绕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分析原因,创造性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我区农转城人员的稳定是一个突出问题,涉及的矛盾相当复杂,就迫切需要根据渝北的实际,借鉴外地经验,认真探索促进就业、完善保障的新路途。抓好落实,就是要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定了的事该谁负责必须扭住不放,直至问题解决。敢于迎难而上,就是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骂的精神,不论矛盾多么复杂尖锐,不躲闪、不撂摊,敢到第一线、敢于面对面接触矛盾、接触群众,控制事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四)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构建稳定的长效机制,是维护渝北大局稳定的治本之策。机制不健全、制度不配套,稳定工作的流程就会受阻,力量就难以聚集,工作推进就不顺畅。当前,从渝北实际出发,要着力构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六大机制,即责任考核机制、教育防范机制、严打整治机制、公正执法机制、联动处置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只有真正建立健全了这六大机制,才能使稳定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得到协调落实,从制度上确保稳定工作大格局纵横立体网络的形成,不断推进稳定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把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掌握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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