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政协副主席 唐丽华
政府职能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根本要求。然而,在我区经济社会蓬勃发展、政府转变职能加快的新时期新形势下,少数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少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新任务的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亟待提高。
一、提高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与水平的意义
服务,是新时期政府职能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能的题中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佳切入点之一。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代表党和政府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客商、企业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看法,对政府的信赖程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良好的服务,有利于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区域竞争力,最广泛也最深刻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有利于强化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更有利于构建和谐渝北,早日把我区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空港强区。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以一流的服务取信于民,以服务促发展。
二、目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区政府特邀监察员及某些部门的特约监督员,特别是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十分关注全区的发展环境,关注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水平如何,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有何意见和建议。客观地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使我区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政府各职能部门也普遍重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将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尽管如此,也还有少数职能部门及个别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服务观念淡薄。少数职能部门及其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完全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心中无群众,未认识到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未认识到这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体现党的先进性与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有着密切联系。观念决定行为,服务观念淡薄导致为党和人民工作不求进步、敷衍塞责,拉远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服务重形式、轻落实。现在可以说每个政府职能部门都已制定和逐步完善了服务制度,如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投诉举报制、挂牌上岗制、责任考核制、限时办结制、办事程序及收费公示制等规章制度。但少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却走了样,该落实的制度未落实,该办的证未办,该完结的事未能完结,推诿扯皮甚至部门之间互相设立前置条件,使办事者无从办事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难怪有些群众评说到:说的比做的漂亮,服务只是挂在墙上,结果一点也不象样。
看人办事,不能一视同仁。少数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办事者视感情亲疏、关系远近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对熟人来办事,态度热情、处理方式灵活,办事效率就高;对陌生人特别是一般群众来办事就出现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习气、衙门作风,说话盛气凌人,姿态居高临下,答复语气生硬,办事效率就低。对关系好一些、会勾兑者,给予其方便就多一些;对关系差一些、勾兑差者,事就难办一些。更不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社会承诺兑现差。
服务主动性不足。少数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抓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缺乏长期的思想准备,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力度;就事办事,来事完事,缺乏与企业、与客商、与群众主动沟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自觉性;由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不够。
三、有关建议
(一)认真贯彻有关精神。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整治发展环境千人动员大会精神,特别是落实刘光全书记的讲话精神。区委督察室、区府督察室应加大检查力度。每个职能部门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准确把握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把党员保持先进性体现在自觉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上,落实到认真履行职责、追求工作高水平、服务高质量的实际行动上,为广大干部群众带好头,表好率;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做到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为改善我区发展环境,为构建和谐渝北作贡献。
(二)加强综合素质教育。要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建设水平,通过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民主意识、实践意识、学习意识的培养,使工作人员办事热情高、态度好、信心足、作风正、观念新,不断提高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能力及法规制度的执行贯彻能力,迅速改变目前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作风疲沓、履职不力等状况。
(三)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激励惩戒机制,明确考核标准。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对服务结果进行考核、分析和测评,将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工作优良尤其是服务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对服务质量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每个部门要理清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要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有效协调第一接待人员与内部各科室的关系,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内部运转效率;针对职责不清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管理体系,明确每一级、每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执行程序,通过管理促进效能提高。针对推诿扯皮、互设前置条件等问题,区政府应进一步研究完善各部门协同工作的机制,明确主要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各自职责,强化主动意识,共同推进工作。
(五)强化监督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内部与外部、社会与专项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全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每个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对由于服务不到位而出现的投诉问题及产生的重大不良后果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重点推进和完善向职能部门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增强监督深度和影响力;拓展和深化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使民主评议成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职能部门政风行风转变的重要措施;加强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各个职能部门真正尊重民意,不断加强行风建设;继续强化和完善社会评议部门的工作及其方式,促进部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总之,政府各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好与坏、服务水平高与低,事关党和政府威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投资软环境的改善与生产力的促进,事关全区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生民利的指导思想的具体实践,有利于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有利于早日实现把我区建成长江上游空港强区、构建和谐渝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不断提高和改善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水平,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重视和抓好这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