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助理巡视员 侯渝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借此机会,我们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一、地方人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任务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健全民主制度,完善法治手段。胡锦涛总书记在论述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时,把民主法制摆在第一位,将民主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保障。这为我们坚定不移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只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动力和保障。作为国家权利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保证地方重大事项的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要完善地方权力运作机制,倡导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良性社会氛围,为推动实现社会和谐提供有利保障。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应有之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深入,社会公平和正义日益成为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发展地方民主的平台和载体,必须发挥人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用,推进司法机关在刑侦、诉讼、裁判执行等各方面依法行事、公正廉明,推进行政机关在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机会、过程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实现公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只有构筑起社会公平正义体系,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有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稳定是和谐的前提,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而且产生于不同阶层,代表着各种群体的利益,对于维护团结,发扬民主,凝聚人心,可以起到权衡与制约的最佳效果。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的权力机关充分发挥其作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妥善解决地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围绕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各保护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在很在的程序上,都需要由法律规范来调整。所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要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的法律体系。地方人大对推进这些法律法规在地方发展中的贯彻落实是首当其冲,责无旁贷。
二、充分发挥地方人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人大工和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人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大有可为:
(一)大力加强法治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说到底就是要依法处理和解决好各方面矛盾,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大作为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立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责任。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其常委会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制定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合理分配社会的权利和义务,统筹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带来诸多矛盾和问题,如下岗问题、就业问题、移民安置问题、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等等。特别要解决体制改革、企业改制后,由于利益格局各分配变化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现在不少人每月仅拿三、四百“低保”,生活相当贫困,而有的人月薪上万,甚至数十万,造成一部分人心态失衡,这应引起充分的重视。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就从财政、税收、福利、救助等方面作出一些规定或制定相关法律,如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提高社会福利,努力缩小行业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公的问题,遏制贫富悬殊日益扩大的势头。在审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计划安排时,要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本地经济状况、人民承受力的关系,凡超越经济承受力、人民承受力,得不到群众支持的工程项目坚决不上,违背民意,损害民利,破坏民主的事坚决不做。
(二)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别要认真贯彻《选举法》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就竞选制而言,目前还没有普遍实行。其实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提倡和实行过竞选《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件》就列专章规定了竞选制。实行竞选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确保直接选举卓有成效的成效方法。近年来一些地方推行的竞选实践表明,实行竞选,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民主热情,使那些忠实人民利益、深谙代表责任和义务、有参政激情、乐于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献身的具有真才实学的人走进人大代表的队伍中来;可以有效地避免先举中的黑箱操作和暗地交易,竞选人也可以光明正大地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愿望。再就是可以适当扩大差额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的比例。差额选举候选人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选举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现化社会发展必然要求。这种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给选举者留下挑选的余地,使之按照自己的意愿择优而选,同时也给候选人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使德才兼备的人脱颖而出。
(三)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民意支持
1、从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人大是民意机关,人民的意志最主要是通过人大来实现的,各级人大担负着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责。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的热点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使党的决策和人民的意志得到更好的统一。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科学决策、作出决议决定以及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社会各阶层的群众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撑,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例如,要依照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督促政府落实“三个最低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低收入阶层、困难和弱势群体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坚持纠正征收用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闻、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讲和谐并不是要放松监督,放弃原则搞一团和气。对权力监督与制约,是现代宪法与民主政治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地方人大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善于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涉及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公平、规范的权力运行环境。一是要督促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精神文化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二是要督促政府高度重视和处理社会矛盾,努力建立合理的社会结构、融洽的社会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三是要督促政府加快职给的转变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社会安定有序的运行制,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使社会运行呈现出持续连贯、平衡的运行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四是要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坚决制止司法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的权力和社会公正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氛围。
(四)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活力
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广大群众。而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地,生活、工作于人民之中,与广大人民群众有天然联系,对人民群众的疾苦、要求、愿望有充分的了解,能随时将人民的呼声、要求向党委、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理所当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力量。
1、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知情参政作用。人在代表履职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分散的人民群众的意愿,集中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达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的。知情,既要吃透上情,又要了解下情,要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参加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形成真知灼见,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更好地参政、督政。
2、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一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二是教育引导群众,顾全大局。要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讲清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原委,引导群众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下,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三要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从调协利益关系、化解社会难矛盾入手,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遇到的问题。
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各方面、各个阶层的代表,在群众中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代表的一言一行,对群众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发挥好代表的表率作用,就能带动和感染群众,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人大代表给群众带好头,关键是要在自己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五)搞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是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种直接形式,是人大作为民意机关通达民意的重要渠道之一。人大信访工作机构要认真听取上访群众的意见,依法受理他们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绝不可置之不理或一转了之,使群众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申,憋一肚子怨气,由此而埋怨党和政府。要抓住信访中的大案要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纠正错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真起正起到了疏通民意,平解民冤的作用。2005年区人大共收接协调办理信访信件482 件,接待来访人员435起1652人(次)。
(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这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后作出的理性抉择。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的战略目标,围绕环境与资源保护、社会保障、“三农”、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政府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保持良好生态,不能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确保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使人们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与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谐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