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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民道德格言”征集活动的通知

网络编辑: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11-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道德水平,推进道德格言进楼院、进社区、进活动场所、进村院、进家庭,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公民道德格言”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6年7月底。

二、征集范围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生活居住区的广大居民群众、青少年学生、驻区部队官兵。

三、稿件要求

1、本次活动征集的格言要求为本人的创作作品或改编作品,个人或集体创作不限。创作人员要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和实际感受来创作道德格言,改编作品要求通过改编后赋予格言新的寓义。

2、格言要求文字精炼,字数30字以内,主要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来创作。内容要符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八荣八耻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要规范要求。撰写出健康向上,富有哲理,催人奋进、具有教育性、警示性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及地方特色的道德格言。

四、 评选、奖励

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士评选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同时,将根据单位或部门投稿数量、质量评选出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公民道德格言”征集活动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荣辱观”教育,促进全区广大公民加强道德自律的具体措施,对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具有积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确保活动的参与面,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引导干部群众通过阅读道德修养书、名人传记、名人格言等方面的书籍,提高认识,开阔思路,拓宽视野,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认真提炼出寓意深刻的道德格言。同时要注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加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追求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

3、各单位要结合创建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等活动,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广大家庭的参与,广汇治家精粹,使这些来自群众、充分体现家庭美德的格言,广泛用于家庭治理,教育家庭子女树立高尚的道德观,激励人们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形成爱国爱民爱家的良好社会风范。

4.本次征集活动是推动道德格言“五进”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征集的优秀格言作品汇编成册,陆续在《今日渝北》上刊登,在全区推广。同时,各单位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推动道德格言“五进”活动深入开展,让优秀的公民道德格言征集过程成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提升思想道德水平。

5、各单位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宣传和报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为本次征集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筛选,将优秀作品于2006年7月30日前报区文明办。各街镇优秀格言不少于30条;区级部门不少于20条;其它单位不少于10条。

联系电话:67822880

邮箱地址:67822880_00@163.com

通信地址: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义学路64号

附:“公民道德格言”征集表

                              重庆市渝北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20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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