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学忠(1890-1964),字孝侯,山东蓬莱县人。民国元年(1912)毕业于武卫左军(毅军)速成随营学堂步兵科,历任直军营长、团长、旅长。民国16年任奉系第20军军长,次年任东北临绥司令。民国19年秋任东北第一军军长。民国24年调任川陕甘边区“剿匪”总司令、甘肃省主席,同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共执行委员。民国25年12月,参与发动西安事变,要求停止内战,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释放张学良。民国26年1月被蒋介石撤职,4月调任江苏省绥靖公署主任。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第三集团军副司令、总司令,率部先后进击日军,收复青岛;参加淮河战役、台儿庄战役及武汉保卫战。民国28年任苏鲁战区总司令。民国30年任山东省主席,民国33年到重庆任军事参议院副院长。民国34年春率参谋长张继龙等一警卫连迁居江北县回兴乡黄葛坪,门前挂“苏鲁战区司令部”吊牌。民国35年,拒绝蒋介石要他“出山”打内战命令。任国民政府军事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闲居家中时,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屡为当地群众做好事。他常和妻儿一道种菜、植树、养花、织布(购织布机4台)。4个儿子在宝胜寺小学等校读书,约法三章:“尊师敬长,团结同学,不准欺侮他人”,有违者,严格管教,直到认错改正为止。其夫人是医生,贫苦农民生病无钱医治,均主动免费诊治。他严格要求警卫部队和服务人员,严守纪律,对民众和蔼可亲。一次骑马路过石盘河,发现杨森部队驻乡连队私设关卡,勒索过往客商,当即严斥搜刮民财等罪行,令其改正,不敢再犯。渝江师管区驻乡连队有些官兵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他责成警卫官兵给予惩治,当场抓获在一碗水调戏过路青年妇女的几个兵痞,押往住所,惩治后由其长官领回。解放前夕,不但拒绝随蒋介石去台湾,反而集中200余支枪,配足子弹,发给黄葛坪一带群众,保乡境平安,迎接解放。自卫时约法三章:“凡溃逃败兵,走大路的不打,不烧不抢的不打,不奸淫妇女的不打”。络绎路过的败兵,不敢胡作非为,使一方百姓安宁。1949年11月下旬,于得悉解放军即将到来,30日,他点起鞭炮,赴黄家院子先头部队处热情欢迎,宰肥猪一头慰劳解放军。不久又将枪支弹药收回,连同携带多年的两支手枪全部送交重庆市军管会。在周恩来总理安排下,于1951年春赴北京,后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省体委主任、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三届中央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