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字当可,号缙云,北宋元符三年(1100)出生于恭州巴县乐碛(今渝北区洛碛镇),南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逝世于雅州(今雅安)。
时行少时读于巴县缙云山寺,勤奋好学,志趣不凡。北宋宣和六年(1124)中进士第一(状元)。以忤当道,当为云安(今四川省云阳县)尉。
建炎元年至三年(1127——1129)调任奉节尉。建炎四年至绍兴四年(1134),调任江原丞,在任职期中,显露才华,深受川陕抚谕杨愿器重,极力推荐,旋擢左奉礼朗。绍兴五至六年知丹梭县。绍兴七年奉召入京任左朝奉议郎(皇帝身边咨询官)。时金兵已占汴梁(北宋都城今开封)十载。时行力主抗金,于绍兴八年晋见高宗,呈上《请分兵以镇荆襄疏》,奏金人议和不足信,请选大臣重兵镇荆,使岳飞得以专力致于江汉间。高宗不听,反加以贬谪,于绍兴九年,将时行降知万州(今万县)。绍兴十一年,转运判官李炯,企图以提取万州大量积钱,向朝廷献媚固宠,时行坚决反对,被提刑何麒弹劾,罢官削职,除名《大宋状元录》,辗转流离万州、开江间近2年。绍兴十四年底由万州回到家乡乐碛,气愤之下,将原籍“乐碛”改为“落碛”(今洛碛得名缘由)。稍后,到缙云山置田地,建房办学,“坐废”十七年之久。绍兴二十八年,时行被起用知蓬州(今蓬安),后被罢职。绍兴二十九年,王刚中荐知黎州(今汉源),政绩卓著。
绍兴三十一年,高宗再召时行入朝。年过花甲的时行,行至建康(今南京)患重病,不能赴临安(今杭州),改任彭州(今彭县)擢右朝清大夫,提点成都路刑狱,“经划边事,井井有条”。
绍兴三十二年,时行知雅州(今雅安),深得民心,被誉为“冯青天”。
孝宗隆兴元年,时行在雅州病故于寓所,终年63年,死后被追为“古城侯”,初葬雅州古城,后移葬巴县鱼嘴沱(今江北区鱼嘴镇)。冯时行一生饱经坎坷,百折不挠,作官清正廉明,并著有《缙云文集》43卷及大量诗篇,为后世留下宝贵文化遗产。
时行故乡洛碛有“缙云故里”、“状元井”、“状元桥”等纪念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