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中明,男,江北区鱼咀人,出生于1952年8月23日,现任重庆市渝北区文化馆文艺部主任,副研究馆员。重庆市音乐家协会会员,重庆市合唱协会理事,重庆市钢琴协会会员。毕业于西师音乐系(音乐教育)。
自幼热爱音乐,1968年初中毕业后到农村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77年3月在鱼咀从事商业工作。1979年3月调入原江北县川剧团担任演奏员。1986年3月撤销剧团后调入文化馆,从事群众文化音乐辅导,音乐创作至今。
创作的音乐作品在全国、市、区都取得了较好成绩。99年创作的歌曲《中国农民》(作曲)获国家文化部第九届"群星奖"优秀作品奖。98年创作歌曲《大田薅秧》获重庆市第七届"五个一工程"歌曲创作奖。2000年创作歌曲《我的西部我的家》获重庆市第八届"五个一工程"歌曲创作奖。2000年被重庆市艺术馆评为重庆市群众文艺创作二等奖。2003年为渝北区人防办创作音乐快板《人民防空威力强》参加重庆市人民防空文艺调演获二等奖。
2004年创作音乐快板《渝北美》参加重庆市纪委文艺调演获二等奖。2005年为区委副书记刘忠华同志创作的配乐诗朗诵《小平,您好》作曲,获重庆市委宣传部2004年文艺调演一等奖。同年被渝北区评选为"百花杯"文艺创作奖及区文化体育先进个人。在2005年建区十周年庆祝活动中被渝北区委、区政府评为一等奖。2005年创作的廉政歌曲《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获重庆市纪委主办的廉政歌曲创作二等奖。
坚持文艺"二为"方向,积极配合区里各项中心工作,为渝北区首届"生态节"创作了歌曲《渝北生态独好》,为渝北区建设新农村工作创作了歌曲《建设美好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