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网讯 近年来,渝北区纪委监察局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始终把村务公开、“三资”监管、畅通诉求渠道、创新监督模式作为预防村干部腐败的重要节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搭建阳光村务平台。渝北区构建了区、镇街、村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在区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18个镇街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加强村务公开,在全区推行了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站的做法,把行政审批过程进一步向下延伸,将全区217个村原有的党员活动室改为集村“两委"办公、党员活动、村民议事、村务公开、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了便民服务站,每天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受理登记村民需要到区和镇街办理的事项,实行免费全程代理,代理办结后回复给申请人。今年上半年,全区村级便民服务站受理审批件15418件,代办结率94.9%,接受村民各类咨询6000多人次,无一例投诉。去年9月渝北区被命名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兴隆镇徐堡村等3个村被命名为“重庆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
二是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健全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了“村财民理镇街监管"和“五道审核把关财务报销”制度;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专项资金和各种救灾救济款使用的监管办法,使村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了村集体资产台帐,对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或变卖时,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选派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村纪律监督小组实施监督,确保财产交易过程公开。同时,制定了《渝北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去年结合村和社区换届,由各镇街牵头审计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81人,占总数的87%,审计金额达817万多元,发现不合规资金30.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违规行为作了纠正处理。
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镇街信访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公开接待工作,将区级信访工作重点向农村基层延伸,积极畅通村民诉求渠道,充分发挥镇街信访机构和村级组织在组织协调、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按市委要求,渝北区扎实开展了“万名干部大下访"活动,组织了1670多名机关干部深入到镇街、村庄和农户,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注意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439条,现场接待群众来访1860余人次。对群众反映涉及在园区和小城镇建设中征地拆迁补偿、教育乱收费、村社干部财务不清、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40多个问题,现场予以答复和处理。对在土地执法检查中发现的13起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分类作了处理;严肃查处了一名村干部在枇杷基地建设中的经济问题;对一所农村学校违规收取1.26万元作了清退处理。
四是创新监督村官模式。去年,渝北区开展在村级建立纪律监督小组的试点工作,明确了组织设置、职责任务、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先期在8个村进行了试点。在组织设置上,村纪律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村级党组织的纪律委员兼任,副组长及成员由本村威信高、群众基础好、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村民担任。同时,明确了村级纪律监督小组的定位:即作为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监督机构,接受村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镇街纪委(纪工委)指导,以镇街纪委(纪工委)指导为主。在职责任务上,整合村里原有的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农民负担监督小组、计生协会的职能,归并到纪律监督小组的职责任务当中。其职责任务,主要包括监督村“两委"及村干部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惠民政策、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级民主管理、村务公开、村里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和扶贫开发、农村低保、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村财务收支审核和负责收集和反馈村民需要村“两委”及时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党员和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在工作方式上,村纪律监督小组不实行坐班制办公,采取接受村民反映与临时召集小组成员处理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监督。同时,规定纪律监督小组组长固定列席或出席村里的重要会议,参与重大集体经济决策,每月召集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安排一次村级财务收支审核,对村里大额开支由组长署名认可,发现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报告镇街纪(工)委,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在工作要求上,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监督台帐,做好监督记录,开展好监督工作。试点工作受到了试点村群众的普遍拥护,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达到了“三多三少”效果。即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多了,村级财务账目透明多了,村民信任村干部多了;群众意见减少了,矛盾纠纷减少了,村民向上级反映信访问题明显减少了,同比下降了30.1%。
据了解,今年,区委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在部分行政村和社区建立纪律监督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推广这一作法。目前,全区286行政村和社区已有248个建立了纪律监督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