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网讯 (通讯员 刘利亚) 为保障国庆 “十一”黄金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为保障广大市民一个便捷、舒适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区交委三条举措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交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道路排障碍、水上应急救援、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三个小组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分别由相关分管领导为负责人,负责其具体工作。
二是制定措施,加强防范。区交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到了委属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求交通全系统全力以赴,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加强检查,确保安全。针对本单位及管辖区内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开展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督促隐患整治工作。加大车站、码头现场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区交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凡工作不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