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加1520万元用于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从1月1日起,全区10830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平每月增加117元。
二是增加190万元用于提高失业金发放标准,从4月1日起,每人每月由310元提高到470元。
三是增加1300万元用于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每人每月由210元提高到260元,另外对特殊困难人员给予的生活补助由每月20元提高到25元。
四是增加1200万元用于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1月1日起,每人每年由1000元提高到1600元。
五是增加120万元用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1月1日起,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5元,分散供养的由每月150元提高到175元。
六是增加1776万元用于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
七是安排400万元用于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实施成品油调价生活补助,从7月起至12月止,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补助,其他人员按每人每月15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