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的三年时间,(河南)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矿山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熊胜克,完成了从一无所有到身家千万的转变。他凭借手中权力先“查封”无证矿口,再逼迫矿主低价转让,自己则幕后购买,非法开采。非法交易达1680万元,偷税225.3万元。
2007年11月2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偷税罪一审判处熊胜克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700万元。熊胜克不服提出上诉,洛阳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个矿山执法人员是如何“发迹”的?熊胜克权力滥用的背后暴露了什么?5月7日,记者赴汝阳县进行了调查采访。
利用职权初尝甜头
在担任原汝阳县地质矿产局矿山管理二所所长前,熊胜克在当地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
1988年,熊胜克毕业于洛阳市的一所地质中专,同年被分配到汝阳县地质矿产局工作,成了一名普通职工。
熊胜克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父亲是县城一家单位的干部,母亲务农,妻子也没有职业。作为一个靠工资吃饭的工薪阶层,为了挣钱养家,熊胜克买了一辆汽车在矿山拉矿石。
和矿老板打交道时间长了,熊胜克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王坪乡矿产资源丰富,有铅、锌、钼、铜、铁、煤等数十种矿藏,仅铅锌采选企业就有30多家,熊胜克开始从这里发迹。
2003年底,身为矿山执法人员的熊胜克,入股李某于2002年兴办的汝阳明仁选厂,他占30%的股份。
2004年2月,35岁的熊胜克被任命为汝阳县地质矿产局矿山管理二所所长,他的身份由职工变为聘干。
为了独自经营明仁选厂,熊胜克利用手中权力威逼其他3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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