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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文的艺术照与宣传画一模一样 |
事主起诉服装城老板和广告公司,讨肖像权
照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用去做广告,这似乎只是明星们头痛的事情,但前不久江北一女白领也因此而头痛,并且还闹上了法庭。前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照片上了广告画
文文(化名)今年23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是个标准的美女,还是某设计公司总经理助理。
昨日,文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04年10月6日,她在20岁生日来临之际,为作纪念,到“金夫人”影楼拍了一套艺术照,在其中的一张照片上,她身穿牛仔服,显得青春洋溢。
今年10月24日中午,正在休息的她接到朋友的电话,称在江北区大石坝车站附近有一家服装城,在二楼走道上有她的一张照片。文文赶到现场一看,正是自己那张穿牛仔服的照片。“以前朋友看我的影集时,就说在其他地方看到过那张照片,我还以为只是跟我这张类似而已,没想到真的就是我这张。”文文拿出影集,对比两张照片,一模一样。
观点相左遂起诉
“这不是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吗?”文文当即拍下照片,作为证据,并撕下广告画。
该服装城的老板蓝先生称,这张广告画是由广告公司提供的。今年三四月份,服装换季时,他的店面也扩大了,发展到二楼,为了招揽生意,他花了7元/平方米,到重庆市渝北区钦洪广告材料经营部制作了这张广告画。
10月25日,文文与姑姑找到该广告公司。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称,照片是从百度上找到的。但刚过一会儿,该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孔某却称,照片是蓝先生提供给他们的。
由于两方观点相左,几天后,文文起诉到江北区法院,将服装城老板和广告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3.8万元。
生活受到了影响
“我之所以这么坚持,是因为他们不但擅自把我的照片用在广告上,还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文文称,由于很多人看到她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公司老总认为她是经常“到处耍”的人,更重要的是她的未婚夫是个军人,前不久才打了结婚报告,部队将对她进行调查,她担心会影响到自己的终身大事。
前日,该案开庭时,两被告仍然称是对方提供的照片。由于该广告公司是个体经营,法院让她另外起诉该广告公司的老板张某。(记者 莫雪庆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