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委〔2008〕10号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作用,促进渝北经济跨越式发展,区委、区政府确定2008年为“招商引资年”,并将此列为了全区“十件大事”之首。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就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渝北已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本届区委、区政府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之年,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机遇。国际投资更加活跃,国内经济总体呈现又好又快发展局面,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速推进,商务部与重庆市签定了共建内陆开放型城市合作协议,重庆将全面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我区拥有的区位交通、发展空间、产业基础等优势更加凸显,在新一轮的招商引资竞争中大有可为。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招商引资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区招商引资在规模、层次、领域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当前土地、能源、资金等生产要素相对紧张,地区间招商引资竞争日趋激烈,给我区招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此,全区上下必须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枢纽”和长江上游空港强区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魄力、更优的环境、更实的举措,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推动全区开放型经济大发展。
二、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积极抢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获准实施等新机遇,扎实有效地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网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上规模、上水平、上台阶,努力开创我区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确保全年实际到位资金80亿元,力争完成100亿元。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50亿元,商贸物流项目到位资金20亿元,农业项目到位资金5亿元,其它产业项目到位资金5亿元。在引进项目中,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项目1个以上。
(三)重点领域:围绕工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农业项目四个重点,明确产业招商方向,突出产业优势和特色,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工业招商:紧扣建设重庆汽摩之都、模具工业园、服装工业城、食品工业城和生物医药基地的目标,围绕汽摩、模具、电气机械、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七大主导产业,吸引国内外同行业的技术先进企业、资本雄厚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来渝北投资开发,延伸壮大产业链规模。
现代服务业招商:重点引进外来投资者参与我区新型商业、现代物流、会展、宾馆、餐饮、流通等商贸领域开发,投资金融、保险、外贸、咨询、会计、律师等服务领域,鼓励外来投资者参与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产品等旅游产业的深度开发,鼓励外来投资者兴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第三产业层次和水平。
总部经济招商:完善基础条件和商务设施系统,强化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争取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区设立面向重庆乃至中国西部的地区总部、研发基地和销售结算中心等。
农业招商:重点抓好农产品深加工和系列开发,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引进外商参与农业资源开发,加速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提高农副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三、进一步创新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完善招商引资网络。按照统一领导、分线招商的原则,以区域招商和产业招商为划分依据,设立园区、龙溪板块、两路板块、镇域经济、社会事业、旅游项目等6个招商组,分别落实牵头区级领导和牵头责任单位。在广东、福建、江苏、上海、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设立招商基地,落实专门人员驻点招商。加强与市机电、轻纺、医化、重工等大型控股集团的战略合作,力争在渝北建立生产基地。以区政府名义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发达地区的商会、协会等组织中,选聘40-50名招商引资顾问(信息员),负责收集、发布招商信息,加强在谈项目的联络跟踪。优选20-30家区内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吸引已入驻客商背后的市场网络和客商群体,形成“引来一个、招来一批、带动一片”的联动效应。
(二)全力开展招商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项目包装,精心储备一批符合产业规划、体现区域特色的对外推介项目,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成功率。扎实开展十大主题招商活动,务求“招商引资年”活动取得实效。积极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除组织“小分队”常年外出招商外,年内计划在韩国、台湾、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地,举办6次规模较大的投资推介活动,并组织参加厦洽会、深圳高交会、乌洽会、渝洽会、万洽会等招商推介活动和经贸展会。加大“请进来”招商推介力度,年内计划举办第二届中国(重庆)五金机电机床工模具交易会暨渝北投资贸易洽谈会、渝北金融投资发展论坛暨银政企合作签约仪式、“中国水煮鱼之乡”论坛暨重庆美食文化节、第六届中国重庆国际服装节时装模特大赛等4次专题节会活动,不断扩大渝北对外影响。
(三)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围绕项目落户、资金到位、开工建设、投产达效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项目跟踪落实机制,对签约未开工项目、签约未交地项目和重大在谈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条龙服务”的“四个一”工作责任制。区级有关部门和项目落地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为落户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全力协调供地、供电、供水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要素,以提高服务质量来提高项目的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和投产率。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继续采用“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的办法解决。对投资5000万元或占地200亩以上的项目,实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联动推进制,由一名区级领导挂帅成立联动推进小组,具体负责项目洽谈、推进、落实开工条件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区外经委和各园区、镇街要对历年引进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已开工建设项目要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已签约交地未开工项目要督促其尽快开工建设,已签约未交地项目要创造条件尽快交地,年内全区要实现已签约交地未开工和已签约未交地项目70%以上开工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招商引资年”活动的全面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招商引资年”活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总牵头,各区级领导按职责分工和联系镇街安排共同参与,对招商引资工作要亲历亲为,对重大招商决策要亲自牵头,对重大招商项目要全程参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充分体现本部门本地区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有的放矢地选择招商重点地区和领域,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每项工作、每个活动必须明确一个领导负责,搭建好工作班子、落实好工作人员,做到招商引资工作常年抓,招商引资问题随时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二)严格考核奖惩。从2008年开始,实行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责任单位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考核内容为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除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外,对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不含70分,下同)的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责任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招商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责任单位,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辞职。同时,实行招商引资工作业绩与责任单位工作经费补助挂钩,依据责任单位到位资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予工作经费补贴。工作经费补贴和区里统一组织的对外推介及招商活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足额预算、全额保障。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每两月召开一次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招商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本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每月月底前将完成任务情况报送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外经委),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情况后向全区通报。实行定期督查制度,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凡是在督查中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1、渝北区2008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2、渝北区重大招商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分解表(略)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0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