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移民工作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黄玉林任组长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洛碛集镇移民个案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移民工作小组,抽调得力人员常驻集镇具体抓落实。 二是规范移民资金管理。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区移民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对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移民资金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三是严格移民工作督查。区纪委监察局配合搬迁指挥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移民搬迁工作进度、质量、效果督促检查。不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统筹移民工作进度。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召集区残联、区信用联社、区邮政局等联系单位召开多个座谈会,商讨目标责任推进情况,研究移民搬迁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