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问:购买的补贴农业机械可以转卖吗? 答:我市对购置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农业机械实行购前申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与购机者签订《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渝农机发〔2005〕81号附件2)。单台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农业机械,3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到市外,因特殊情况需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报市农机局备案。单台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农业机械,5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到市内的,须经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报市农机局备案;转卖或转让到市外的,须经区县农机主管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报市农机局批准。 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差价倒买倒卖补贴机具,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扰乱农机市场正常秩序。凡发现倒买倒卖国家补贴机具的情况,有关人员将受到严厉查处。(市农机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