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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解读(十五)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8
 
 
(十五)问:农机生产企业申请进入产品补贴目录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为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保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制定了《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确定、公布《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进行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制定《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要进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目录,基本条件必须是先进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 《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目前,我市共有9家农机企业、22种农机产品进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为简化办事程序,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负担,我市《市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市级农机补贴产品目录》合为《重庆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市农机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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