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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解读(十三)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8
 
 
(十三)问:重庆市“阳光工程”主管机构是哪些?培训补贴资金标准是多少?
    答:重庆市实施阳光工程的机构是重庆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重庆市劳务办”)。其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等。重庆市劳务办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农业局内,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是023-63627600。
    “阳光工程”专项资金属于政府补贴性资金,来源有两部分: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专项资金。对2007年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短期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人100元左右,中期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人1100元左右。其中,参加阳光工程中期技能培训的学员的培训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实习材料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负责培训的机构将对培训学员的生活费给予最大优惠,除生活费由学员自理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市农业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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