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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解读(十二)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8
 
 
(十二)问:“阳光工程”培训对象、时间及工种有哪些,如何参加培训?
    答:凡持有我市境内农村户口和身份证,年龄原则上在16周岁至45周岁 (其中中期培训年龄为16周岁至35周岁)的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办的“阳光工程”培训,经考试合格,均可享受财政补助。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能作为培训补助对象。
    “阳光工程”培训分长中短三种时间的培训。其中,长期培训时间为180天以上 (6个月以上),中期培训时间为120—180天(4-6个月),短期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0-90天(20天—3个月)。参加培训的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进行选择。
    “阳光工程”培训工种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确定。主要有机械制造类、电子电器类、焊工类、服装缝纫加工类、计算机应用类、驾驶与维修类、建筑装饰类、餐饮旅游服务类、社区服务类、家政服务类、美容美发保健类、商业营销类、农产品加工类、资源开发类等工种。
    有参加“阳光工程”培训意愿的农民朋友,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特长爱好选择好要参加培训的工种,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向乡镇(街道)劳务办、区县劳务办或转移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咨询培训信息,到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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