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问:什么是“阳光工程”?
答:“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主要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为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切实增加农民务工收入,2003年,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了《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国办发〔2003〕79号),并于2004年共同启动实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简称“阳光工程”),重庆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的意见》(渝委发〔2004〕7号),对有转移到二三产业、城镇就业意愿的农民,国家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在输出地开展转岗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我市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4年,我市“阳光工程”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21万人;2005年,我市“阳光工程”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22万人;2006年,我市“阳光工程”共计培训农村劳动力23万人,完成预定目标的115%;由此可见,我市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逐年增长的趋势,培训的规模、范围、影响力也在不断壮大。(市农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