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聚焦 | 政务公开 | 视频新闻 | 热点专题 | 魅力渝北 | 渝北图库 | 理论学习 | 房产频道 | 文化教育| 渝北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渝北 >> 热点专题 >> 三农政策 >> 文章正文
  
“三农”政策解读(八)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8
 
 
(八)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原则有哪些?
    答: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必须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项目安排要集中建设形成规模,沼气项目户的安排要相对集中,项目村的项目户要达到50%以上。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项目区要有传统的养殖习惯,要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资金投入能力,不能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必须坚持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两个必须”,即沼气建设必须实行标准化和专业化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施行业准入制度。
    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必须坚持技术规范、综合建设的原则。要按照规范设计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圈、改厨同步进行,鼓励与改路、改水相结合,营造生态家园,使建池农户获得综合效益。(市农业局供稿)
网络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本站 | 版权申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 2008 Www.Cqybq.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渝北区委宣传部 制作维护:渝北区委宣传部外宣办
    TEL:67800680 67828225 投稿信箱:67800680@163.com
    渝ICP备05000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