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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解读(五)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8
 
 

(五)问:在建立健全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为加快建设符合我市实际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生猪良种覆盖率。重点对300头以上规模的原良种猪场和500头以上规模的父母代良种猪场的改扩建予以支持,对生猪生产重点区县(自治县)人工授精站建设予以扶持;对推广高代次种猪进行补贴,今年安排了部分资金支持原种猪场引种,对人工授精良种公猪给予饲养补助。目前,重庆市种畜场在市财政支持下,已经从英国引进大约克夏种猪80头。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还安排资金支持给我市两个生猪原种场、1个地方资源保护场和6个扩繁场的改扩建。

    财政部、农业部也下达专项资金给我市合川、江津、开县、荣昌、黔江、万州6个生猪主产区县实施良种补贴。该项目由于从今年下半年才开始,因此2007年的补贴标准是在中央下达的资金规模内,按每头能繁母猪繁殖1胎计算。配种成功的,每胎配种使用精液超过或等于两份的按两份结算,使用1份的按1份结算;每份精液价格高于或等于10元的按10元结算,低于10元的按实际价格结算。

    补贴方式是由项目区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向养殖者提供加贴有良种猪精液补贴标识的精液。(市农业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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