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中,渝北区法院通过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四员”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实践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机制等“三剂良方”,有力提高了司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
在审判机制改革方面,该法院重点完善实施了“先行调解及速裁机制”:在立案庭设立案件速裁组,制定出台《先行调解及速裁办法》,对于事实较清楚、符合先行调解、速裁规定的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确保7天内调解速裁结案。
同时,该法院还创新性地推出了“四员”制度。所谓“四员”即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员、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司法宣传信息员、信访稳定安全信息员。“四员”建设即在法院各个部门配设“四员”,均由一般干警担任,赋予其相应权责,直接对院党组负责,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法院的规范化管理。
此外,该法院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研究,探寻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掌握此类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确保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更具人性化、科学性和合理性。
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