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区教委近日建立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工作考核机制。此次工作考核对象为机关内设各科室,每年开展一次,在各科室认真自查总结的基础上,采取科室互评与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单位)和领导小组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占20%、30%、50%。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重点考核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及参学情况。二是坚持创新、提高效能。重点考核创新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三是依法行政、清正廉洁。重点考核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四是改进作风、服务群众。重点考核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态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考核结果按综合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区教委机关职工会上予以通报,并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考核等次不合格或综合得分排名末位的,责令其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并实行整改责任制。(教委) |